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
一、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是環境影響評價中分析項目建設環境影響內在因素的重要環節。
1、工程分析的原則
工程分析應以清潔生產理念為主線,按各類型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其原輔材料消耗特點,識別生產過程中的主要產污節點,分析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應以污染源頭預防、過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過程控制為基礎。
工程分析的實質是識別環境影響源,核算源強,為預測提供基礎。
環境影響源:污染源、生態影響源、環境風險源。
污染源強:排放濃度、排放速率;
生態影響源強:占用不同類型植被的面積以及施工方式和運行方案;
環境風險源強:明確是否為重大風險源。
當建設項目的規劃、可行性研究和設計等技術文件中記載的資料、數據等能夠滿足工程分析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時,應先復核校對再引用。
對于污染物的排放量等可定量表述的內容,應通過分析盡量給出定量的結果。
工程分析應體現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能反映建設項目污染物產生及排放的環節,明確適用的環境保護措施和對環境可能產生影響的途徑。
2、工程分析的對象
工程分析的范圍包括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儲運工程及依托工程等。主要從下列幾個方面分析建設項目與環境影響有關的情況:
以污染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主要關注工藝過程,資源、能源的儲運,交通運輸,廠地的開發利用;對建設項目生產運行階段的開車、停車、檢修、一般性事故和泄露等情況發生時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進行分析,找出這類排放的來源、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的頻率等,同時兼顧生態影響,對于新建項目應結合污染影響進一步深入分析、評價生態影響。
對于以生態影響為主的交通運輸、水利水電、礦山采選等建設項目,應主要從占地類型、占用不同類型土地及植被的面積,以及施工方式和運行方案等方面分析評價生態影響,并兼顧污染影響。
3、工程分析的重點
對于以污染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應以工藝過程為重點,并不可忽略污染物的非正常工況下的排放。資源、能源的儲運,交通運輸及廠地的開發利用是否進行分析及分析的深度,應根據工程、環境的特點及評價工作等級決定。
對于以生態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則應重點以施工前、營運期(必要時考慮退役期)對自然保護區等生態環保紅線區域、不同類型生態系統、植被及主要植物、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等進行分析、評價。
4、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階段劃分與過程分析
根據實施過程的不同階段可將建設項目分為建設過程、生產運行、服務期滿后三個階段進行工程分析。
所有建設項目均應分析生產運行階段所帶來的環境影響。
生產運行階段要分析正常工況下的排放和非正常工況下排放量兩種情況。
個別建設項目在建設階段和服務期滿后的影響不容忽視,應對這類項目的這些階段進行工程分析。
在有必要也有條件時,應進行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價或環境風險分析。
5、工程分析的方法
目前采用較多的工程分析方法有:
類比分析法
物料平衡計算法
查閱參考資料分析法
借助遙感、遙測或勘測、無人機等信息化手段獲取資料進行計算、分析
工程分析通常以建設項目設計資料為基礎,對數據不足部分,污染源強估算可以參考相關行業污染源強核算指南、產排污核算系數手冊或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等內容。
二、評價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環境現狀調查是各評價項目共有的工作,雖然各專題所要求的調查內容不同,但其調查目的都是掌握環境質量現狀或背景,為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和累積效應分析以及投產運行進行環境管理提供基礎數據。
1、環境現狀調查的一般原則
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特點,結合各單項評價的工作等級,確定各環境要素的現狀調查的范圍,篩選出應調查的有關參數。
原則上調查范圍應大于評價區域,對于評價區域邊界以外的附近地區,若遇有重要的污染源和生態敏感目標時,調查范圍應適當放大。
環境現狀調查應首先搜集評價范圍內及周圍區域例行監測點、斷面或站位近3年的監測資料或背景調查資料,經過認真分析篩選,擇取可用部分。若這些引用資料仍不能滿足需要時,再進行現場調查或測試。
當建設項目排放的SO2和NOx年排放總量較大時,評價因子應增加二次污染物PM2.5,當規劃項目排放的SO2、NOx及VOCs年排放總量較大時,評價因子應相應增加二次污染物PM2.5及O3。
環境現狀調查中,對與評價項目有密切關系的部分應全面、詳細,盡量做到定量化;對一般自然和社會環境的調查,若不能用定量數據表達時,應做出詳細說明,內容也可適當調整。符合相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的建設項目,可引用符合時效的現有資料及相關結論。
2、環境現狀調查的方法
搜集資料法
現場調查法
遙感法
三、環境影響預測
1、預測原則
預測的范圍、時段、內容及方法應按相應評價工作等級、工程與環境的特征、當地的環境要求而定,同時應考慮預測范圍內,規劃的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
2、預測方法
數學模式法
物理模型法
類比調查法
專業判斷法
預測時應盡量選用通用、成熟、簡便并能滿足準確度要求的方法。
3、預測階段和時段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通常分3個階段(建設階段、生產運營階段、服務期滿或退役階段)和2個時段(冬、夏2季或豐、枯水期)。
預測工作在原則上也應與此相應,但對于污染物排放種類多、數量大的大中型項目,除預測正常排放情況下的影響外,還應預測各種不利條件下的影響(包括事故排放的環境影響)。
4、預測范圍和內容
為全面反映評價區內的環境影響,除了預測點的位置和數量應覆蓋現狀監測點外,還應根據工程和環境特征、環境功能要求和預測結果進行優化調整。預測范圍應等于或略小于現狀調查的范圍。
預測的內容依據評價工作等級、工程與環境特征及當地環保要求而定,既要考慮建設項目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也要考慮社會和經濟的影響;既要考慮污染物在環境中的污染途徑,也要考慮對人體、生物及資源的危害程度。
四、環境影響評價
評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是關于環境影響資料的鑒別、收集、整理的結構機制,以各種形象化的形式提出各種信息,向決策者和公眾表達開發行為對環境影響的范圍、程度和性質。
關于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可以歸納很多,主要方法有:列表清單法、矩陣法、網絡法、圖形疊置法、組合計算輔助法、指數法、環境影響預測模型、環境影響綜合評價模型等。
在這些環境影響評價方法中,應用的原理、需要的設備條件及最后結果的表示方式都不一樣。在結果的表述中,有的是定量的數據,有的則是定性的描述。
環境影響評價方法正在不斷改進,科學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目前已從孤立地處理單個環境參數發展到綜合參數之間的聯合,從靜態地考慮開發行為對環境生態的影響發展到用動態觀點來研究這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