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生產審核常識
清潔生產審核的質量,必須對清潔生產審核開展評估與驗收,2012年修訂實施的《清潔生產促進法》、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與原環境保護部聯合修訂發布的《清潔生產審核辦法》、2018年的《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指南》均對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有明確的要求。
1、驗收適用范圍
《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 “國家考核的規劃、行動計劃中明確指出需要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企業”和 “申請各級清潔生產、節能減排等財政資金的企業”以及從事清潔生產管理活動的部門,其他需要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與驗收的企業可參照本指南執行。
2、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報告、驗收報告遞交至什么地方?
本地具有管轄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節能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第三方公司。
3、評估、驗收遞交的資料?
評估遞交資料:
《清潔生產審核評估報告》及相應的技術佐證材料;
技術佐證材料:
①委托咨詢服務機構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應提交咨詢服務機構需具備條件的證明材料;
②自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應提供相應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驗收遞交資料:
⑴《清潔生產審核評估技術審查意見》;
⑵《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報告》;
⑶清潔生產方案實施前、后企業自行監測或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監測機構提供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監測報告。
4、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評估、驗收的時間節點?
評估會:無/低費方案基本完成,中/高費方案完成可行性分析,但未實施;
驗收會:中/高費方案全部完成、已核定績效分析和清潔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并對審核后清潔生產水平進行對標。
5、評估、驗收的組織者是誰?
地方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節能主管部門或者委托的第三方公司。
6、評估會、驗收會專家組成員條件?
評估與驗收的專家組成員應從國家或地方清潔生產專家庫中選取,由熟悉行業、清潔生產及節能環保的專家組成,專家組成員不得少于 3人。
參加評估或驗收的專家如與企業或清潔生產審核咨詢服務機構存在利益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7、評估會、驗收會的方式及程序是什么?
評估方式及程序
⑴方式:評審會
⑵程序:本地具有管轄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節能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相關單位成立評估專家組,各專家可采取電話函件征詢、現場考察、質詢等方式審閱企業提交的有關材料,最后專家組召開集體會議,參照 《清潔生產審核評估評分表》打分界定評估結果并出具技術審查意見。
驗收方式及程序
⑴方式:現場驗收+評審會
⑵程序:負責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或委托相關單位成立驗收專家組,開展現場驗收?,F場驗收程序包括聽取匯報、材料審查、現場核實、質詢交流、形成驗收意見等。
8、評估會、驗收會判定是否通過的依據是什么?
清潔生產審核評估結果實施分級管理,總分低于70分的企業視為審核技術質量不符合要求,應重新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總分為70-90分的企業,需按專家意見補充審核工作,完善審核報告,上報主管部門審查后,方可繼續實施中/高費方案;總分高于90分的企業,可依據方案實施計劃推進中/高費方案的實施。
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結果分為 “合格”和 “不合格”兩種。依據 《清潔生產審核驗收評分表》綜合得分達到60分及以上的企業,其驗收結果為 “合格”。
9、有下列情況,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均為“不合格”,需重新開展清潔生產審核。
⑴企業在方案實施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⑵企業污染物排放未達標或污染物排放總量 、單位產品能耗超過規定限額的;
⑶企業不符合國家或地方制定的生產工藝、設備以及產品的產業政策要求;
⑷達不到相關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三級水平 (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或同行業基本水平的;
⑸企業在清潔生產審核開始至驗收期間,發生節能環保違法違規行為或未完成限期整改任務;
⑹其他地方規定的相關否定內容。
10、清潔生產審核結果公布方式?
地市級 (縣級)環境保護 主管部門或節能主管部門應及時將驗收 “合格”與 “不合格”企業名單報送省級主管部門, 由省級主管部門以文件形式或在其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